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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利维坦有感

读利维坦有感

时间:2024-02-17 作者:范文小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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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利维坦有感系列。

时间在不经意间就溜走了,新的工作正迈着矫健的步伐向我们走来!需要我们对工作进行一个总结,做好工作总结有助于未来的发展。如何在工作总结中全面认识自己?以下内容是小编特地整理的“读利维坦有感系列”,相信你能从本文中找到需要的内容。

读利维坦有感(篇1)

我们能想象的是有限的,但人类的想象是无限的。很多我们是无法想象出来的,就算是一些必然存在也不能。思考真的很奇怪。思维的集合创造了一种共同的价值。在这个价值观下,推理和假设论证会有一些固定的思维,一个属于每个人的判断标准,这是学术性的。

人们的知识是无止境的,所以在某些狭隘思维下的推论是错误的,但因为它已经成为每个人的共识,很容易成为每个人的共理。例如,经典的上帝造人,地球是正方形的,等等。但有时人们会在错误的基础上进行错误的推导,得到正确的答案,或是一些人继续演绎,发现矛盾。

许多公理将被发现有缺陷。在质疑之下,人类文明开始进步,科学和制度也开始进步。

人们最喜欢做的事胡思乱想,这符合人类的精神需求。很多想法是荒谬的。但许多想法都被一个更荒谬的想法所掩盖。最荒谬的想法是把所有这些荒谬的想法都呈现在现实中。正是这个看似不可能的想法推动了人类世界的进步。

开启时代之门。《利维坦》真正的核心,论国家,向我们缓缓展开资本家对人权维护的同时,对别人剥削的强烈愿望,对立是每个社会人共同的性格。

读利维坦有感(篇2)

利维坦是我读的第一本纯理论着作。不得不说,我被里面生涩的语句给难住了。很多词句抽象的让人难以接受,更别说还有那么多的思维是难以理解的,正如书中的论想象,想象一个虚无缥缈的词汇,竟然写了那么深刻,的确,书中有许多东西让人发思,我在读书的写下了一些粗鄙的见解,只是有感而发。

我写的第一句札记在第三章,开始写这些事强迫自己有个阅读思考的习惯,后来,我渐渐喜欢上这种感觉,虽然我习惯不好,在书上写,使得一些幼稚的思想留下,但在未来再次温习时有一个更高的思考时,就会有别样的理解与风情。

读书有时是无趣的,但写东西是充满乐趣。把自己看到的,想到的,与大家分享,这是一种内心的宣泄。

说道这本书,我们不得不说一下,利维坦这样东西。很多人不知道利维坦是什么,其实,我也是最近才知道,利维坦是七宗罪里的嫉妒之罪,是一个海怪。当然,我现在还是不知道,作者用利维坦做标题的深意。

作者在第三章中有一句是关于预见,即使预言。古人很相信这种神神叨叨的东西,在神学还是非常盛行的那时,作者将预言定义为对过去经验的推测不由让人肃然起敬。自然界只存在现实,未来事物根本不存在。当然,我们不难理解,为什么有些人可以预见一些东西,可以未卜先知。因为他在这方面知道的比较多,他有许多类似的经历与经验,预言的准确便由所经历的事物的,以及对事情考虑的周密程度,所以预见不如称为:慎虑。

有些人对自己有一个完整的规划,有缜密的计划,而且说到必能做到,不是有什么天意,而是知道事情发展的规律。孙子兵法中有知己知彼百战不殆之说,虽然古人打仗会信奉神灵,但真正使他们胜利的不是天而是计无遗策。战争是不能允许突发状况的,虽然这种事情老是发生。知天命者,顺天,逆天。都是有着缜密的思考,谋而后动,所说的便是这些。赤壁之战,曹操败北,因为他没算到会有东风,根据他的经验,冬天不可能有东风,可是他错了,所以他败了,同样,在北伐时,诸葛用火烧司马,没想到会下雨,如果他料到会有这么一场雨,做了充足的准备,安能让蜀败亡。所以,没有人永远算对,只有猜对。

作为学经管的学生,我们将来很多都要与经济打交道。我开始并不理解为什么老师会推荐一本近乎是哲理的书来阅读。虽然利维坦的精髓在第二部分,也是我们重点读的部分论国家。但一开始的论人类之中精辟发人生醒之处不在少数。经济的诡异多变让人咋舌。例如这次次贷危机,到底有多少巨无霸倒下?这些巨无霸中,不乏一些经验老道之人,但他们还是倒下了。没人能预言未来,只有人能将假设无限肯定,接近于事实。

至于一些奇特事物的征兆那更是奇奇怪怪的说。很多事是先发生了,然后出现一些人回想,啊,这是征兆。如果事情没有发生,还会有这些征兆吗?历史发展了这么久,一些奇特的现象已经被认识到只是特定环境下产生的特殊的变化而已。

但是。还是有一些东西可以推断出来。好比,《三国演义》开篇,天下大势分久必合,合久必分。在君主集权的当时,这种怪圈必然会存在,当人民吃不饱的时候,就是造反的时候,然后,配合些或人为(例如陈胜吴广起义)或真实的怪事,变成了假说,来个合理的理由,其实顺天意的人太多了,成功却真的很少,因为,根本没人接到上天的指示,啊,你去造反吧,我们罩你。这不可能的。或许这种说法,更接近于宗教的洗脑。更多的像心理学的暗示吧。还有一些事物的发生是有时间的周期性,于是又一些人便把这种规律当成预言,其实,这不过是对客观规律的一种诠释而已。

我们能想象到的东西是有限的,但人类的想象是无限的。很多我们是无法想象出来的,就算是一些必然存在也不能。思维真的很奇怪。

当思维形成后,我们需要一个工具来表达,于是语言便诞生了。有思维的生物并不是只有人类,有奇特发音的物种也有很多,但形成一个独特语言体系的只有人类。语言的发明是缓慢的,而且艰难的,为什么会有这么多的声调?这么多的文字?语言的出现时为了记录一些想到的东西,他是一个载体,作为载体,语言本身是没有意义的,因为人们思想的共识使得文字能传递信息。没有共识,徒有语言文字也是无法将思想传承。中国得以传承,语言的传承是决定性,例如埃及,现在还是有埃及,但没人用古埃及语,使得埃及许多知识成了历史的迷雾。但中国不同,中国许多奇迹东西由于文字的传承使得有证可依,有史可查,倘若中国文字失传,谁知道万里长城,秦始皇兵马俑是怎么诞生?怎么可能知道都江堰能护住天府之地那么长久?会不会有人猜测,这兵马俑是天外来客留下的印记?长城是外星飞行器的轨道?都江堰涉及到的尺度是不是从天空向下测量?四大发明的由来是不是天外来客的馈赠?我们现在能自豪的称这些都是我们名族伟大的创造,因为我们的传承,语言使得我们不会有太多的幻想,不会盲目。

同时,很多东西是有真假的,但不包括语言。因为语言本身是无意的,意义是人为赋予的,所以理解也就因人而已,现在我们认为的对错只是,绝大多数人认为这是这样的,所以他是正确的。对错只是人们在某一阶段对一个问题的主观理解与判断。

思维的集合,创造了一个共同的价值观,在这一价值观下进行推理与假设论证便有了一些思维的固定,一个属于大家的判断标准,这就是学术。人们的认识知识是永无止境的,所以,在一些狭隘的思维下的推论是错误的,但由于他成了大家的共识,很容易成为大家信奉的公理。例如很经典的上帝造人,地球是方的,等等。但人们有时在错误的基础上进行错误的推导,得到了正确的答案,或者有人继续推导发现了矛盾。会发现很多公理定理都存在纰漏,在质疑之下人类文明开始进步,科学如此,制度也是如此。

人们最喜欢干的事大概就是胡思乱想,这满足人类的精神需求。很多想法是荒谬的。但很多想法却被更加荒谬的一个想法所掩住光芒,这个最荒谬的想法就是把这一切荒谬的想法在现实中呈现,正是这个看似不可能的想法在推动人类世界的进步。开启时代之门。

谁都知道把思维体现需要怎么困难的一个心理准备。因为他在普遍价值观中是不存在的,是一种离经叛道。我们需要内在开端来推动我们自己。这样东西叫:欲望。

有欲望才是人类,没有哪个人类没有欲望。连讲求清心寡欲的道士也有欲望,他的欲望就是能清心寡欲,得道飞升。只是他们的欲寡,而不是没有。书中描述了爱与欲望的区别。爱的对象是已存在的东西,而欲望相对是将尚未存在的物体。

一切的一切,都是人类。

终于在一切准备就绪后,人类实现了一次联合,于是产生了国家。

《利维坦》真正的核心,论国家,向我们缓缓展开资本家对人权维护的同时,对别人剥削的强烈愿望,对立是每个社会人共同的性格。

读利维坦有感(篇3)

第二部分中,在第十七到二十一章,霍布斯集中论述了国家及主权的诞生;其他则是围绕国家的法律、**、发展与消亡等具体问题展开。

当一大群人订立合同,转让部分权利,并利用群体的力量塑造人格,以谋求共同的和平,国家便应运而生。“承当这一人格的人成为主权者。”霍布斯提出,“一切**形式中的权力,只要完整到足以保障人民,便全是一样的”。

换言之,民主政体和君主政体在目的上没有什么不同。他还进一步指出,君主制中出现的**腐败、朝令夕改的现象,民主政体中同样也有,甚至民主政体还会出现过于感性、内部意见不合等其他弊端。因此,霍布斯坚定地支持君主制,认为只有君主制才能维护社会的稳定与和平。

在霍布斯之前,国家起源一直是一个重要的政治学问题。

国家神权说是最早的国家学说,这一学说出现在神权时代的封建社会,由于技术的落后和人们的无知,使人们对自己解释不了的事抱有敬畏,认为这些事受到神的控制。这种观点认为一切政治权力都**于神或上帝,国家由神为了保护现世的人们而建立,统治者是神在现世的**人(君权神授)。在中国帝制时代,这一理论盛行了几千年,对维护社会稳定、提高行政效率确实起到了积极的作用。然而,国家神权论是无法证明的,它也是暴君统治的护身符。

以神权强盛君主制,就是对暴君睁大眼睛,导致不负责任的政治。

在古希腊时代,还出现了社会共同体说(自然主义说),代表人物是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柏拉图在《政治家篇》中提到:“人类之所以要建立一个城邦,是因为我们没一个人不能单靠自己达到满足,我们需要许多东西来满足自己行为的需要。

”亚里士多德认为,国家是为了维持 “最高的善 ”而存在的政治共同体,“人是天生的政治动物”。他们认为,一个人不可能拥有生活所需的一切商品和特性,所以人们会自发地走向合作,而国家就是这样一个自然产生的利益群体。但在这一时期,国家和人的概念都是针对公民的,公民在整个社会中所占的比例很小,所以这一理论也有一定的历史局限性。

霍布斯提出社会契约理论后,洛克和卢梭对社会契约理论的发展做出了新的贡献。

洛克的《**论》(下篇)主要观点有两个:一,**的目的是保护私有财产;二,最好的**形式是议会具有最高主权的制度。骆家辉也承认,人是理性的,在自然状态下遵守自然规律。

但与霍布斯相反是,洛克认为,自然状态不是一个弱肉强食的“每个人对每个人的战争状态”,而是“一种完备无缺的自由状态”(自然法范围内)和“一种平等的状态”。因为人生而平等,所以有互相爱护的义务,因而自然状态是比较和平的。但是,由于缺乏公开的裁判,当会员受到损害时,就无法得到公正的解决(找第三方当裁判,第三方也会有自己的立场;自己当裁判是不可能公平的)。

因此,为了保护成员的权利不受侵犯,应当设立仲裁员(只有自然法,而不是自然权利)。像霍布斯一样,洛克把这个国家划分为君主政体、寡头政体和民主政体。他反对君主制得理由在于:

如果君主是仲裁者,那么君主没有仲裁者,君主仍然处于自然状态。议会是一个机构,一个团体,所以不存在这样的问题。所以洛克推崇议会制政体。

洛克理论否定了霍布斯对君主制的崇拜,总结了英国资产阶级革命时期的思想,促进了资产阶级民主的建立和发展。

卢梭则是社会契约论的集大成者。卢梭认为,在自然状态下,人与人之间的交流不多,因此不会发生冲突和战争,自然状态相对和谐。但这一自然状态也不是完美的,“当时自然状态中不利于人类生存的种种障碍,在阻力上已超过了每个个人在那种状态中为了自存所能运用的力量,于是那种原始状态便不能继续维持,并且人类如果不改变其生存方式,就会消灭”。

所以,人们要把所有人的力量都汇合起来,以抵抗来自自然的威胁,保证自己的生存。但与霍布斯和洛克不同的是,卢梭认为人们应该把所有权利都交给一个社区。他认为,当每个人都交出自己的所有权利时,就会形成一个政治共同体(国家),通过这个共同体,人们可以获得与其所转让的权利相同的全利。

同时,由于共同体代表公意(订立契约的全体人民的共同意志),所以服从公意就是服从自己的意志,即“人生而自由,又无往不在枷锁之中”。与霍布斯的绝对主义不同,卢梭提出,当执政者违背契约,破坏公意,损害人民的公共利益时,特别是当人民的自由和财产被暴力夺去时,人民就有权利取消契约,用暴力将自由和财产再夺回来。

霍布斯在政治学方面的贡献是不言而喻的。虽然他支持君主制,但是他所说的君主的权力是来自于人们达成契约后的权力转让而得到的,从根本上颠覆了“君权神授”的观点。在霍布斯的理论中,人是理性的,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这代表了当时资产阶级的理想。

在支持君主制的争论中,霍布斯提出的民主制度(主要是议会制度)的缺陷也很现实。

同时,《利维坦》给我留下最深的印象就是,逻辑推理很清晰,尤其是在第一部分,每一个概念的提出都是以前面的概念为基础,也是后面概念的**。通过这一概念,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到霍布斯的推理过程,把握整本书的线索。

当然,霍布斯的不足也是很明显的。

首先,霍布斯认为,一旦君主获得权利,它是绝对的和永久的,人民不能推翻他。因为契约是人民之间达成的,而君主只是权利的承担者(第三方),而不是缔约方,因此,无论君主作什么,都不违背契约,所以人民没有合法的理由推翻他。如果人民试图推翻君主,那就是违约和不公正的行为。

但我认为既然霍布斯认为人们通过签订合同和转让权利来摆脱自然状态,如果君主不是一方,那么君主仍然处于自然状态,这是不可能的。同样,主权者应该也是来自于人民中的,因而他必然是缔约方。人们达成契约出让权利是为了追求和平、维护自己的利益;而如果主权者胡作非为,必然会对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造成威胁,人民的目的没有达到,契约自然就不再存在。

所以,霍布斯的观点存在绝对主义的误区。主权至高无上,但是主权者不是至高无上的,当他不能维护人民利益的时候,人民有权推翻它。

第二,霍布斯虽然是唯物主义者,批判宗教和神学,但是处于政治利益的考虑,他不反对国家(主权者)利用宗教加强自己对人民的精神统治。

第三,霍布斯作为社会契约论的开创者,也逃脱不了社会契约论长久以来受到的质疑。

由于,在现实中找不到一个国家从自然状态(无论是战争的还是和谐的)通过达成契约而形成的,而对于契约,不同人也有不同的理解。作为政治哲学中的概念,“契约”很难在政治科学(现实)找到确切的所指。是一种**的共识,还是成文的宪法?

所以很多学者认为社会契约论是反历史真实的,非科学的学说。当然,作为一种政治哲学,社会契约论在很大程度上是为资产阶级的政治设计提供一种理想化的理论或范例,而非通过对现实的归纳提出一种可行的政治策略。

在读《利维坦》的时候,我认为霍布斯并不是认为人性本恶的。在第六章中他说:“任何人的欲望的对象就他本人说来,他都称为善;而憎恶或嫌恶的对象则成为恶;轻视的对象则称为无价值和无足轻重。

读利维坦有感(篇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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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维坦读后感 (一)

《利维坦》是我读过的第一本纯理论书。不得不说,我被里面生涩的语句给难住了。很多词句抽象的让人难以接受,更别说还有那么多的思维是难以理解的,正如书中的论想象,想象一个虚无缥缈的词汇,竟然写了那么深刻,的确,书中有许多东西让人发思,我在读书的写下了一些粗鄙的见解,只是有感而发。

我写的第一句札记在第三章,开始写这些事强迫自己有个阅读思考的习惯,后来,我渐渐喜欢上这种感觉,虽然我习惯不好,在书上写,使得一些幼稚的思想留下,但在未来再次温习时有一个更高的思考时,就会有别样的理解与风情。

读书有时是无趣的,但写东西是充满乐趣。把自己看到的,想到的,与大家分享,这是一种内心的宣泄。

说道这本书,我们不得不说一些类似利维坦的话。很多人不知道利维坦是什么。事实上,我最近才知道利维坦是七宗罪中的嫉妒罪,是一个海怪。当然,我仍然不知道leviathan的作者标题的含义。

作者在第三章有一句话是关于预见,甚至使预言。古人很相信这种神神叨叨的东西,在神学还是非常盛行的那时,作者将预言定义为对过去经验的推测不由让人肃然起敬。自然界只有现实,没有未来。

当然,我们也不难理解为什么有些人能预见某些事情而不能**它。因为他在这方面知道的比较多,他有许多类似的经历与经验,预言的准确便由所经历的事物的,以及对事情考虑的周密程度,所以预见不如称为:慎虑。

有些人对自己有一个完整的规划,有缜密的计划,而且说到必能做到,不是有什么天意,而是知道事情发展的规律。孙子兵法中有知己知彼百战不殆之说,虽然古人打仗会信奉神灵,但真正使他们胜利的不是天而是计无遗策。战争是不能允许突发状况的,虽然这种事情老是发生。

知天命者,顺天,逆天。都是有着缜密的思考,谋而后动,所说的便是这些。赤壁之战,曹操败北,因为他没算到会有东风,根据他的经验,冬天不可能有东风,可是他错了,所以他败了,同样,在北伐时,诸葛用火烧司马,没想到会下雨,如果他料到会有这么一场雨,做了充足的准备,安能让蜀败亡。

所以,没有人总是对的,只有猜测是对的。

作为经济学和管理学的学生,我们中的许多人将来将不得不与经济打交道。一开始,我不明白为什么老师会推荐一本几乎是哲学读物的书。虽然利维坦的本质在第二部分,但它也是我们关注的国家的一部分。

但一开始的论人类之中精辟发人生醒之处不在少数。经济的诡异多变让人咋舌。例如,在这次次贷危机中,有多少巨无霸倒下了?

这些巨无霸,有一些经验丰富的人,但他们还是摔倒了。没有人能**未来,只有人才能使假设无限确定,接近事实。

至于一些奇怪事物的迹象,那就更奇怪了。很多事是先发生了,然后出现一些人回想,啊,这是征兆。如果事情没有发生,还会有这些迹象吗?

历史发展了这么久,一些奇特的现象已经被认识到只是特定环境下产生的特殊的变化而已。

但是。还是有一些东西可以推断出来。好比,《三国演义》开篇,天下大势分久必合,合久必分。

在君主集权的当时,这种怪圈必然会存在,当人民吃不饱的时候,就是造反的时候,然后,配合些或人为(例如陈胜吴广起义)或真实的怪事,变成了假说,来个合理的理由,其实顺天意的人太多了, 成功却真的很少,因为,根本没人接到上天的指示,啊,你去造反吧,我们罩你。这不可能的。也许这种观点更接近于宗教**。

更多的像心理学的暗示吧。还有一些事物的发生是有时间的周期性,于是又一些人便把这种规律当成预言,其实,这不过是对客观规律的一种诠释而已。

我们能想象的是有限的,但人类的想象力是无限的。很多我们是无法想象出来的,就算是一些必然存在也不能。思维真的很奇怪。

当思维形成时,我们需要一种工具来表达它,语言就诞生了。有思维的生物并不是只有人类,有奇特发音的物种也有很多,但形成一个独特语言体系的只有人类。语言的发明是缓慢而困难的。为什么有这么多音调?

这么多的文字?语言的出现时为了记录一些想到的东西,他是一个载体,作为载体,语言本身是没有意义的,因为人们思想的共识使得文字能传递信息。没有共识,徒有语言文字也是无法将思想传承。

中国得以传承,语言的传承是决定性,例如埃及,现在还是有埃及,但没人用古埃及语,使得埃及许多知识成了历史的迷雾。但中国不同,中国许多奇迹东西由于文字的传承使得有证可依,有史可查,倘若中国文字失传,谁知道万里长城,秦始皇兵马俑是怎么诞生?我们怎么知道都江堰能保护天府之地这么久?

有人会猜到兵马俑是外人留下的印记吗?长城是外星飞行器的轨道?都江堰的规模是从天上往下测量的吗?

四大发明的由来是不是天外来客的馈赠?我们现在能自豪的称这些都是我们名族伟大的创造,因为我们的传承,语言使得我们不会有太多的幻想,不会盲目。

读利维坦有感(篇5)

《利维坦》全书内容分为四个部分。

第一部分:“论人类”,主要讲述了霍布斯唯物主义的自然观和他对自然状态、自然法的理解。第二部分:“论国家”,讲述了国家的产生、主权者的权力和责任及对法律的认识等问题,这一部分也是全书的重点。主要表达了他对教会和教皇的否认、批判,主张世俗权力高于教权的观点。第四部分:“论黑暗的王国”,主要抨击了罗马教会的腐败。下面我谈一谈读完此书后的一些看法。

首先,论述一下霍布斯在第二部分,“论国家”中谈到的几个问题。第一,关于国家的成立。在霍布斯看来“自然使人在身心两方面都十分相等”,这种完全的对等性导致每个人都享有同等的权力,包括对他人人身的权力。所以每个人对每一件物品都有占有的权力,但一物又不可能同时归属于多人,因此当多人想同时占有同一物品时,彼此便成为敌人。

人们出于利益、安全、荣誉而相互争斗、相互侵犯,这时如果没有一个强大的公权力来慑服他们的话,人们便会进入战争状态,这种状态用作者的话来讲就是“每一个人对每个人的战争”,所有的人都生活在暴力和死亡的恐惧与危险中。但是由于人的本性是渴求和平、安定的生活,于是出于这种和平的共同愿望,为摆脱人人相互为战的混乱状态,人们便相互订立契约,约定各自放弃权力,将大家所有的权力和力量授予某一人或某一集体,由他来代表大家的人格,并且大家的意志服从于他的意志,各自的判断服从于他的判断,全体真正的统一于一个人格中,承当这一人格的人或集体就是“主权者”,其他人则是他的臣民。所有人都通过这种契约行为将自己的人格授予主权者,承认主权者的行为就是自己的行为。至此,国家便产生了。

第二,关于主权者的权力。霍布斯认为主权者的权力是一种无限、至高无上的权力。他在“论按约建立的主权者的权力”这一章中写到:“因为被他们推为主权者的那个人承当大家的人格的权力只是由于他们彼此间的信约所授予的,而不是由他对他们之中任何人的信约所授予的,于是在主权者方面便不会违反信约。”所以对主权者授权的契约只是人们相互之间订立的,而主权者并不受这个契约的约束,因此他的任何行为都不能被认为是违约。而人民如果不服从主权者,那么便是违反了自己订立的契约,是不义的,即臣民要无条件地服从主权者的任何决定和行为。主权者有制定和解释法律的权力且自己不受自己制定的法律的约束,这使得主权者的权力不受任何制约,成为一种至高无上、绝对的王权。

第三,关于国家的政体。霍布斯认为专制政府要优于无政府,但他主张君主制是最好的政体。人都是感性动物,当公共利益和私人利益发生冲突时,人们都会倾向于私人利益。而在君主政体下,公共利益和私人利益是一致的,即君主的利益就是臣民利益,所以在君主制下公共利益和私人利益便能达到最大化。此外,授予主权者无限的权力能够对所有人形成一种威慑力,从而有利于保障和平。如果没有这种强大权力存在,人人都将拥有无限的权力,那么会回归到人人相互为战的战争状态,这对每个人而言都无安全可言。因此相比之下专制政府下的人民比无政府状态下的人更安全。

读利维坦有感(篇6)

《利维坦》必须面临这样的一个问题:如果一个组织体制社会成员间在基本道德准则方面存在着巨大分歧,那么利维坦如何得以延续?尤其是这种差异体现在对善恶含义的理解上,甚至是在区分善恶的基础上,我们该怎么办?

为了找到一个可能的共识,霍布斯试图让人们从一个绝对消极的角度就**达成一致。不管人们对于善恶的区分存在着多大的分歧,他们都必须承认“生命的存在是一切幸福的基础”这一前提。为此,霍布斯指出,即使为了灵魂的不朽霍布朽,如果人们处于死亡状态,这种追求也是不可避免的不可能的。

因此便顺理成章得诞生了利维坦两个最强大的组件——“生命是世间最美好的事物”和对死亡的恐惧。

霍布斯的绝对民族主义理论不仅为极权主义者所用,而且为自由主义者所弘扬,成为自由资本主义的先驱。回想一下他的理论:他把个人比做钟表的部件,通过发挥个人的作用达到社会和谐的功能;把个人作为社会契约的主体,并且保留个人追逐财富和名利的权力;主权者只是为保护个人的安全而存在,不能限制他们的其他自由,这些都预设了自由、自利、快乐和理性的人的成分。

自由、私利、幸福和理性是亚当·斯密和其他自由资本主义理论家所坚持的人的特征。沿着个人自保,到权利神圣不可侵犯,再到追求快乐和利润,霍布斯的理论超越了**集权,清晰地指向了未来的自由资本主义。尽管人们一直在争论霍布斯是否是自由主义者,但不可否认的是,霍布斯的自由主义思想已经形成。

读利维坦有感(篇7)

2012年法学硕士(非法学)赵广宗107551201107

通过阅读《利维坦》这本书,我对“利维坦”这个人造人的本质有了较为深刻的认识。第一,利维坦,也就是国家,它的制造材料和创造者都是人,它是人们通过让渡权利共同订立契约的方式形成的一个拟制人格。第二,在一个国家,主权的权力是合法和不可分割的。

我们先来分析第一个问题。首先,利维坦的创造者和制造材料都是人类。因为它是由人们彼此立约而形成的,所以它的创造者是人。

利维坦的制造材料之所以是人,是因为国家(利维坦)是一个统一的人格,代表着一个群体的人格。人们为了避免自然状态下由于竞争、猜忌、荣誉造成的混战,需要建立一个能抵御外来侵略和制止相互侵害的共同权力,以期谋求社会的稳定和幸福生活,于是大家把所有的权利和力量托付给某一个人或一个多人组成的集体,指定一个人或者由多人组成的集体来代表它的人格,这个统一的人格就是国家。因此,作者说,利维坦的制造材料是人。

其次,霍布斯进一步分析了国家的构成和内容。霍布斯指出,利维坦是通过相互签署信件而形成的。每个人都放弃自我管理的权力,把它授予一个人或一个集体来代表每个人行使。

正是通过这种方式,形成了一个统一为一个人格的群体,进而形成了一个国家。至于信的内容,主要是指人民在公共和平与安全方面的行动权。它主要包括在国内寻求和平和帮助对方抵抗外敌。也可以称之为公共事务管理权和国防权。

再来分析第二个问题。国家主权的合法性和不可分割性。首先,霍布斯指出,具有国家人格的人被称为君主,并被称为拥有主权。主权者拥有的权力具有正当性。

一。霍布斯认为,合同签订后,人们不能违约,否则将被视为不公正。因为人人订立信约承认主权者所做的一切及按照主权者的意志适于做出的行为,并被称为是这一切的授权人。任何人要是不同意,便会破坏自己对这人所订立的信约,这便是不义。

2。任何人不得以消灭主权为借口,消灭对主权的服从。因为被大家推为主权者的那个人承当大家人格的权利是大家彼此间通过信约授予的,而不是由主权者对他们之中的任何人的信约授予的,于是主权者方面便不会违反信约,于是,臣民便不能以取消主权为借口解除对主权者的服从。

三。任何属于国家集团的人都必须承认主权权力的合法性,无论它是否同意。霍布斯指出,由于多数人通过信约宣布了一个主权者,那么持异议的人这时也必须同意多数人的意见,声明承认主权者所做的一切行为。因为,如果持异议的人自愿加这一群人组成的群体,那么这一加入行为本身就说明其以默许的方式约定要遵守大家所规定的事情。

如果他拒绝遵守或声明反对书面协议,他就违反了自己的书面协议。退一步说,如果持异议的人不服从大家确定的主权者的决定,就会被抛弃在自然力统治的战争状态中,在这种状态下,任何人都可以杀死他而不视为不义。

4、臣民不得抱怨及控告主权者。因为按照协议建立国家后,每个人都是主权行为的授权人,主权行为是按照每个人的授权进行的。因此,抱怨主权受到侵犯的人,就是抱怨自己的授权。

人们不能起诉君主,只能起诉自己。

5个。臣民不得以任何方式惩罚或杀害君主。既然每个臣民都是主权者行为的授权人,那么对于主权者按照授权的所作所为,就不能处罚。否则,就等于为了自己的事情惩罚别人。

其次,霍布斯在论证了君主行为的合法性之后,进一步分析了君主的权力,即主权的范围。霍布斯指出,由于国家制度是根据合同建立的,其目的是保障所有人的和平与安全。因此,对于承担这一目的的君主来说,他们当然有权捍卫和平与防卫,包括消除和平与安全障碍的权力。

具体而言:

1、言论与出版审核权。也就是说,决定哪些学说和公民的意见有害于和平,哪些有利于和平,并决定对所有书籍进行出版前审查。因为人们的行为来自意见。为了人民的安宁和协调,好的民情管理就是好的行为管理。

2、立法权。通过立法,使每一个人都清楚哪些财物是他所享有的,哪些行为是他可以做的,排除他人的妨害,也就是通过立法确定人们的权利与义务,定纷止争。正是因为在主权确立之前,在自然力的统治下,所有人都有一切权利。

这样必然引发战争。因此,法律是实现和平所必需的,并取决于主权。因此,立法是主权国家维护公共和平的必由之路。

3、司法权。也就是依法处理纠纷的权力。因为不裁决争执就不能不能防止人们相互侵害,关于私有财产权的法律就形同虚设,每个人出于自我保全的本性就会运用自己的行为进行私力救济,因此必然引发纷争,这是按约建立的国家所极力避免的。

4、军事领导权。这就是为了公共利益判断什么时候和对多少人数的军队进行征集、武装并发放军饷,以及向臣民征集款项的权力。因为保障人民生命财产的力量在于军队,军队的力量在于团结。

主权者按照信约的目的自然具有这样的权力,以对外御敌,保卫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于是,军队的将领无论由谁来当,最高统帅始终都是主权者。

5、人事任免权。包括战时和平时所有议员、部长、州长和**的任免。如果公共和平与安全的目的是主权的责任,他有权决定谁最适合他的职责。

6、荣典权。即对于每一位臣民颁赐荣衔爵禄之权。基于人们在自然状态下给予自己的评价以及他们希望别人对他们的尊敬,同时又考虑到人们对旁人评价与他人期望之间的差异,由此引发人们之间的竞争、猜忌,相互摧毁,最终削弱对敌人的防御力量,于是,就必须有主权者颁布荣衔法规,以一个公开的尺度衡量对国家有功或有才能对国家做出贡献的人的地位,以制止无休止的猜忌。

第三,霍布斯认为一个国家的主权是不可分割的。因为国家主权的内容对一个民族的和平与安全至关重要。如果对一个国家的主权进行分割,比如对一个国家的立法权和国防权进行分割,就必然引发国家内部的混战,导致国家羸弱或解体,影响和平与安全目的的实现。

因此说,国家主权统一而不可分割,“国分则国将不国”。

读利维坦有感(篇8)

17世纪是人类历史上一个非常重要的转折点。人类文明在这一时期处于新旧交替之中。在这个动荡创新的时代,新旧思想斗争激烈。

在这当中的思想交锋中,有一位英国思想家的思想和他的代表作是一个不能回避的话题。此人便是被施特劳斯尊称为现代政治哲学之父的托马斯.霍布斯。

他的政治法律思想集中体现在其代表作《利维坦》之中。

近日,笔者拜读了霍布斯的大作《利维坦》,费了好大的气力才将此书通读一遍,但鉴于笔者的水平所限,对霍布斯的观点、论证并不能很好的把握。无奈,翻阅了一些介绍《利维坦》的导读性著作,才变得明白了一些。在对霍布斯的思想有了一个大致的了解之后,我觉得他的思想还是有点写的,致的现代人去**。

因此,不顾自己的才疏学浅,试着将写下这篇读书报告。

《利维坦》发表于1651年,是霍布斯体系最为完备、内容最为充实、论证最为严密、学术价值最高的著作。《利维坦》全书共分为四大部分:第一部分《论人类》、第二部分《论国家》、第三部分《论**教国家》、第四部分《论黑暗的王国》。

第二部分是本书的核心内容,也是后世影响最大的部分。每一部分都有很多章节进行系统的论述。整本书有47章。受作者水平和篇幅的限制,本文无法对书的各个部分进行详细阐述,主要是对重要内容的阐述,也无法表达作者的一些肤浅的认识和见解。

先从书名谈起。所谓“利维坦”是**教经典著作《圣经》中所描述的一种力大无穷、无与伦比的类似于鲸鱼的巨大怪兽。利维坦便是此巨大怪兽的中文音译。

霍布斯以《利维坦》为书名,意图十分明显。他认为,理想的国家应该像利维坦一样,有很大的能力和力量来保护其统治下的人民。为了获得和平与保护,臣民必须牺牲部分权利来实现一个伟大的国家和主权。

从那时起,我们可以瞧不起霍布斯的政治和法律观点。这种思想一直贯穿于此书之中。

第一部分《论人类》中,霍布斯用了16章的篇幅主要论述人的认识、人的本质以及自然法观点。在这部分中,霍布斯详细分析了人类的感觉、想象、语言、推理与学术、人类的激情、讨论的终结、智慧之德、各种知识的主题、品行、宗教、自然法等问题,提出了一些与传统思想不同的见解。尤其在其中对宗教问题的论述以及对自然法思想的论述,闪耀着人类理性的光辉,令人对霍布斯的勇气与智慧赞叹不已。

论宗教。霍布斯认为,宗教是虚幻的,是人类恐惧创造的,是人类无知和恐惧的产物。宗教之所以在人身上产生,就在于人的某些特殊品质。

具体而言:首先,对于所见事物刨根究底、探求原因是人类特有的品质;其次,当人们看到事物的开始时,便会想到开始的原因,开始的时间,并试图去证明这个开始;最后,人类在早些时期的认识能力是极其有限的,很多现象无法解释,无从捉摸,以至于对未知事物的敬畏,将一些偶然性的事件当作某些神秘的、不可测的预兆。在这一章中,霍布斯还讨论了宗教与法律、政治的结合。

宗教与法律相结合,宗教主体自然会更容易接受法律,自觉遵守法律的要求。当人们受苦受难时,他们不会责怪统治者,而只会从自己身上寻找原因,责怪自己的不虔诚。霍布斯反对宗教,但他认为宗教有利于维护社会秩序。

这也体现了霍布斯的另一面。即为了维护国家的权威、统治秩序,适当的时候可推行“***策”,使人民绝对服从君主的权威、符合国家对人民的要求。这是霍布斯反动的一面。

在笔者看来,任何形式的“***策”都是反动的,是对人民的背叛、对科学的反动。但,在当时教会势力如此强大、**一致偏向于教会的那个时代,霍布斯敢于打破神的羁绊,以人的眼光来看问题,与愚昧的思想做较为彻底的决裂,是难得可贵的。

自然法观点。所谓自然权利,是指每个人都用自己的力量以自己想要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本性,即维护自己生命的自由。因此,在霍布斯看来,第一自然法则是人人都要寻求和平,捍卫和平,遵守和平;当和平得不到时,他可以寻求并利用战争的一切有势,跳入其中,达到自我保护的目的。

第二条自然法是,当一个人人为为了和平和自卫的目的有必要时,他会自愿放弃这项对一切的权利;就他人自由的权利而言,这相当于他自己对他人自由的权利。因为如果每个人都有做任何事情的自由,毫无疑问,人与人之间的权利必然会发生冲突,每个人都会为每个人处于战争状态。正如霍布斯在书中所写的那样,“如果别人都不像他自己那样放弃自己的权利,那么任何人就没有理由放弃自己的权利,因为那样就等于自取灭亡,而不是选取和平。

”这种观点,即使孔子所说的“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在第15章中,霍布斯继续讨论其他自然法则。如,霍布斯认为,第三自然法是契约必须遵守;第四自然法是,正义取决于事先存在的契约,感恩则取决于事先存在的恩惠;第五自然法是,每一个人都应当力图使自己适应其他人;第六自然法是,对悔过的人,应宽恕他们的罪过;第七自然法是,除了为使触犯者改过自新和对其他人予以昭示和警戒之外,禁止以其他任何目的施加惩罚。

否则,便为不必要,称之为残忍;第八自然法是,任何人都不得以任何形式侮辱他人;第九自然法是,每一个人都应当承认他人与自己生而平等;第十自然法是,进入和平状态时,任何人都不应要求为自己保留任何他不赞成其他人所要保留的权利,即要谦虚以及对等;第十一自然法是,裁判必须公道,秉公处理;第十二自然法是,对于不能分割之物,如能共享就应共享,数量允许时,应不加限制;否则就由有权享有的人按比例分享;第十三自然法是,斡旋和平的人应当有安全通行的权利。这种自然法思想有一种简单的国际法思想,也可以说是自然法思想在国际法领域的应用。霍布斯认为,自然法要求人们按照自然法的要求进行实践,努力履行自己的义务,这符合正义的要求。

霍布斯的自然法思想受到宗教神学的影响,是一个伟大的进步。他的自然法思想也带有浓厚的功利色彩,强调人们遵循自然法的原则来实现和平与秩序。此外,霍布斯还强调人与人之间的自然平等和法律平等,以及文明社会中自然法的最高道德原则。

本书的核心部分便是第二部分《论国家》,也是本书的精华所在。在这一部分中,霍布斯系统地阐述了社会契约理论、国家主权理论、君主主义理论、自由理论和实在法理论。关于国家理论,其主要观点有:

一。就国家的起源而言,国家不是按照上帝的意愿创造的,而是通过社会契约创造的。君主制的神圣权利也不存在。君主制**于社会契约中人的转移和委托。

2。在政治权力结构上,它反对宗教权力与皇权的对立。霍布斯认为宗教权力应该服从并服务于皇权。

三。霍布斯以国家政权为目的,认为政治的首要问题是维护人类社会的和平与秩序。为达到此目的,可以不受伦理道德的约束。

应该说,霍布斯的国家理论与传统理论想比,更赋有理性,具有较大的历史进步。一些理论对当代政治理论仍有决定性的影响。如社会契约论、国家主权论。

但,不能否认的是,霍布斯在这一部分的论证并不是严谨的,其观点也不足以令人信服。即便与其之前的观点来比,其观点中也存在着自相矛盾之处。

笔者看来,其错误主要有:

1.对主权者的过分推崇。在霍布斯的描述中,主权者是绝对不可侵犯的。

人们一旦将权利赋予主权者,就必须绝对无条件服从主权者的命令,不承认主权者会犯错误,会侵犯人们的利益。这显然是不可能的。即便是霍布斯自己,也认为人性本恶的,因此才有必要建立国家,让渡权利,从而实现人类的和平。

但霍布斯却不肯,也不愿承认主权者也是性本恶的,一味地强调对主权者的服从。这其实是霍布斯为君主**政体所做的辩护,也是霍布斯思想上的一大污点。

2.对民主政体的批判。

在论证君主**政体的优点时,霍布斯也不惜笔墨地将民主政体与之对比。他用了众多的论证来批判民主政体。诚然,民主政体存在一些固有的缺陷,但霍布斯认为**政体优于民主政体则是不能令人信服的。

民主政体优于**政体是不言而喻的。霍布斯笔下的**政体与传统的**相比是存在着较大的不同,但也只能说霍布斯所描述的君主**政体是人类文明史上最不坏的制度。正如他自己所说的,“人类的事情绝不可能没有一点毛病,,没有服从法律与强制力量以约束其人民的掠夺与复仇之手的紊乱状态比起来,简直是小巫见大巫了”。

这种说法具有一定的合理性,但霍布斯显然高估了**政体的优点,而夸大了民主政体的弊端。

3.关于自由。

霍布斯对希腊和罗马政治学说中的自由是持反对态度的,认为其所推崇的自由并不是个人的自由,在霍布斯看来,人们常为自由所欺骗,以致把公共权利当成个人权利,赞成**,使政权更迭不已,引发灾难。这种看法是有失偏颇的,是霍布斯绝对主权论的必然结果,是惧怕人民、惧怕革命的表现。

4.主权者不受契约的约束。

在霍布斯看来,最高主权者并不是社会契约的双方当事人,并不受社会契约的约束。最高主权者的权力是不受限制的。其对主权者的要求只是主权者应当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抵御侵略。

应当说,霍布斯的这一观点是错误的。他的这一观点,只是对人们权力最低限度的保障,也是一种不完善的保障。对主权者道义性质的要求以及要求人们无条件尊从主权者的统治必将带来可怕的灾难。

第三部分《论**教体系的国家》。在这部分中,霍布斯重点阐述了教权与王权的关系,主张王权高于教权,教权应服从于王权,批判了传统神学的正统观点。第四部分《论黑暗的王国》与第三部分紧急衔接,批判了罗马教会,揭露了罗马教会的腐败黑暗、剥削贪婪认为罗马教会是一切黑暗之源,罪魁祸首。

尽管霍布斯的思想存在着较大的局限性,具有深深的阶级和时代的烙印,但他对近代政治理论发展所作出的贡献是巨大的,其一些观点奠定了以后理论发展的走向,对现代文明社会的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以上是为读书报告。

读利维坦有感(篇9)

内容简单,大多介绍的是美国宪政,缺乏更深更透的分析。

本书传承的是古典自由主义,这一传统强调私有产权、有限政府、自由市场、个人自由的重要性,强调设立政府的主要目的是保护每个人的权利和自由,强调建立一个有限政府的关键是分权制衡,强调经济自由与政治自由之间的密切关联等。宪政的核心在于建立一个有限政府,在于分权制衡,意在保护每个人的基本权利和自由,而这正是古典自由主义的基本理念。

一般而言,近现代意义上的宪政主要包括两个组成部分:一是政府架构,一是权利法案。自由社会的基本前提是自我责任,如果一个人没有学会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他是无法甚至不配享有自由的。哈耶克认为人类社会存在着两种秩序观,一种认为秩序是通过人的理性建构的产物,认为人的有目的、有计划的设计造就了秩序;另一种认为秩序是自然的、逐步生发的结果,认为人们的习俗、惯例、实践和经验等型塑了秩序,前者为建构的秩序,后者为自生自发的秩序。

宪政只能是一种理想,我觉得第一步应该是公民教育,不过还是太难了,不到十分吃亏或者官逼民反的程度,民众永远意识不到自己才是主人,没有土壤便不会有种子,即使有了种子,也会水土不宜,比如民国初的猪选议会,开启民智只能一点一点来,狭隘的民族主义是障碍,全副精力搞生计是现实,但愿时间站在人民这边。

读利维坦有感(篇10)

利维坦号简介:一个活的生态系统,有蝙蝠,有水母、老鹰、蜜蜂,还有一头会飞的巨鲸,由巨鲸组成主体,水母生活在巨鲸的胃部,蝙蝠与巡鹰生活在巨鲸的表面,而蜜蜂(和水母生活在一起)通过采集花蜜来产生氢气维持巨鲸的飞行,简单来说,巨鲸就是通过氢气来飞行的。人物简介:阿列克,哈布斯堡家族是奥匈帝国的唯一贵族家族,而阿列克的爸爸是一名非常重要的贵族,由于与阿列克的妈妈(她是平民,祖上有一位是公主)通婚导致他的子嗣不能继承任何哈布斯堡家族的财产,而阿列克的爸爸通过从英国教皇那获得了一封信,让阿列克成为了帝国唯一潜在的继承人,而德琳是一个女扮男装的参军女孩,化名:迪伦-夏普,在利维坦号上工作,父母都是平民。内容简介:主要讲了生物与机械的融合的力量有多大,暗地里表示了只要团结就没有什么不能完成的。

利维坦号,在通过阿尔卑斯山脉的时候被德国的飞机击毁,落在阿尔卑斯冰川的附近,刚好阿列克也被德国军逼到阿尔卑斯山脉,阿列克住在一处以前奥匈帝国建的小屋,外表上面是一堆废墟,里面藏有了许多食物与急救箱,路上遇到了许多事情,让阿列克成长了起来,阿列克见到利维坦号上许多人受伤了,想去救他们,在白天被他的几个手下与一个伯爵阻拦了下来,到了晚上阿列克成功的溜了出去,并给利维坦号几个急救包,他成功拯救了一百多名船员,最后被逼无奈,给了利维坦号食物,并把原来阿列克与他的手下用来逃命的风暴机甲给大卸八块(其实只把引擎拆了下来),安装在利维坦号上,成功的逃脱了德军的追击,

读利维坦有感(篇11)

第二部分是论国家。在关于国家的成立上,霍布斯主要描述自然状态中人们不幸的生活中都享有“生而平等”的自然权利,但是人们又渴望和平和安定生活,于是人们相互间同意订立契约,放弃各人的自然权利,把它托付给某一个人或一个由多人组成的集体,这个人或集体能把大家的意志化为一个意志,大家则服从他的意志,服从他的判断。霍布斯相信,人类唯一的出路在于以相互订立契约的方式彼此放弃在自然状态下属于自己的所有权利与力量,把它们转交给一个客观实体,让它来保障社会的和平与安全。

引出了这个实体同时也是本书的主角即国家,亦即是“伟大的利维坦”。霍布斯认为,一个国家建立后,接受委托的便利性成为主权。他在十八章论按约建立的主权者的权力中写到:

“因为被他们推为主权者的那个人承当大家的人格的权力只是由于他们彼此间的信约所授予的,而不是由他对他们之中任何人的信约所授予的,于是在主权者方面便不会违反信约。”表明臣民们要无条件地服从主权者的任何决定和行为。霍布斯设计的社会契约具有单向性。它只对订立合同并成为被统治者的人有约束力,但君主可以拥有几乎无限的自由。

这使得主权者的权力成为一种至高无上的王权。在这种情况下,人民几乎不可能控制和监督中国共产党,也没有自由,即使他们的思想和言论也必须受到严格控制。霍布斯自己也承认这种控制的残酷性,但他坚信,在充满危险和自由但享有安全与和平的两条自由道路上,人类只能从存在的本性中选择后者。

这样,霍布斯就给了君主一个限制,即必须保证被统治者的和平与安全,否则被统治者就不能服从君主的统治。霍布斯强调:第一,主权是不可分割的;第二,主权不能转让。

主权是“自然状态”中,人们之间的社会契约的产物,具有不可侵犯性。霍布斯认为,如果主权被削弱,国家就会被削弱;如果主权丧失,国家就会解体。主权是一个国家的灵魂。君主的力量越完整和强大。

第三部分是关于新教国家,攻击教皇对世俗政权的权力。在霍不斯时代,他们不仅利用宗教来约束人们的思想,还试图利用宗教权力来干预世俗政权。霍布斯分析**教及其《圣经》,在深刻阐明了**教的产生根源、理论基础的基础上,霍布斯重点对教权进行了剖析,指出**教“代他传道的人除非是国王,否则就不能以**的名要求人们服从。

霍布斯认为,“**的使者的任务只是使人们想相信并信仰**,但是信仰并不能依靠强制或命令”,从而在理论上论证了教皇无权干涉世俗政权主权者的信仰,更不能因为主权者的信仰问题而干涉世俗政权的事务。霍布斯否认教会对世俗政权的控制权,认为教会必须臣服于世俗政权,并且只能作为政权的一种辅助机构,从而根本否认了“教皇无过说”。

第四部分是《黑暗王国》,将矛头指向罗马教会,揭露罗马教会的腐败、黑暗、剥削和贪婪,批判教会的腐败,补充第三步分。

《利维坦》的深刻内涵,霍布斯的思想,并不是我看一遍书就能完全领略的。我读了很多遍句子,仍然感到困惑。也许是我缺乏理解,但我试着用自己的感觉去理解他们。在霍布斯时代的背景下,这种先进的思想值得我们钦佩。

读利维坦有感(篇12)

“吃人”的利维坦文化

利维坦是《圣经》里描述的一种吃人的海怪,也是恶魔的代言词。在霍布斯的作品中,利维坦不是一个简单的个体,而是由人组成的。人民自愿交出部分权力,将最高权力委托给**。社会契约理论是其核心思想。这本书的作者季国庆不同于霍布斯,他把利维坦看作一个可恶的食人怪物。

“它真的吃人……所有的二十四史,那里面的哪一个人不是让它吃了呢?”(引用于本书前言部分)在作者眼中,社会就是个巨大的怪兽,而它为了维持生命,就要将人们创造的物质财富作为食物,甚至进食人的性命来提供己身营养。而不断重复朝代兴亡更替的中国历史,便是这个可怕的利维坦的“成果”。

笔者认为,为了摆脱囚徒困境,东西方创造了两种不同的文化范式来协调人类自私导致的无序竞争,即历时性机会均等和共时性机会均等。而我国的机会均等文化范式是在时间上分布的,便是历时文化均等了——中国文化中一切问题都是由历时机会均等的范式造成的:如论资排辈,尊重长者,效忠皇帝等都是历时机会均等的表现。

因此,这本书的核心是社会结构、心理特征、政治理论和机会均等的历**价。其中,机会均等的心理特征(包括平均主义、乞讨心理、从众心理、双重人格、面子崇拜和完美崇拜)一章最接近中国人的日常生活。下文我将就书中所述的平均主义与面子崇拜问题表达自己的理解。

利维坦文化“吃人”的缘由其一在于国人过度推崇平均主义。书中写道:“平均主义思想流淌在中国人的血液里”;“平均主义只能平均贫穷,而不能平均财富”。

孔子云:不患寡而患不均。对中国人来说,得了多少或者失去了多少不重要,重要的则是与别人相比,自己是失去的多还是失去的少。

中国人的好还是不好,感觉幸福还是不幸福,都是和别人比较出来的。这不仅是中国人民最优秀的地方,也是他们最悲伤的地方。优势在于抽象比较的能力。悲伤在幸福中是不稳定的。过分提倡平均主义会导致我们把更多的责任推给别人,或者不重视我们的绝对价值。

其二在于中国人过度讲究“面子”。中国人太注重面子,这显然是社会心理的要求。什么时候人最爱面子?

就是对自己的内在价值最缺乏信心的时候。保护好面子,只是勉强应付了当下,如果内里是大片的空洞和腐朽,早晚也都要崩塌。如果整个社会都浮于表象,不去深入地识别良莠,验证真伪,盲目追求名牌、名校、头衔,那么好的东西混在糟粕里面,无法被发现,真正的价值会离人们越来越遥远。

《利维坦的灵魂》通过历时机会均等客观分析了中国的社会结构、人们的心理内涵及权力等内容,实为一部佳作。但相信书总比没有书好。我认为这本书有些不合理。本书认为所有文化都是均等的,“每个人都将从弱势群体到强势群体”。

然而,事实上,无论是共时的还是历时的,不平等是普遍存在的,并不是每个人都能爬到金字塔的顶端。因此,中国人只有平均主义的理想,却没有真正实现,所以本书中所谓的历时平均主义没有现实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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